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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7%以上,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市老年人康复
疗养的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老年人养老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养老机制尚需进
一步完善,省内老干部、老年人、老年华侨及广大老年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养老等方面存在许
多困难。
如何建设作为省会城市和侨乡的福州市老年人的现实状况,尤其是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
决社会福利的现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要求的矛盾,加速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疗养和
养生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业水平社会化需求的紧迫形势下,我们申办“闽台两
岸老年养生养老旅游度假村”是有利于发展当地的社会公益事业,符合十八大精神和民生民本重要
思想的具体要求,符合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西和福州市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
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宜居和“海上城市”的宏伟建设目标,对推动我市进一步缩小老年人、生活
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施安居乐业,对改善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有积
极的推动作用;项目的实施并可充分展现侨乡人民爱老敬老护老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福州省会城
市改革开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辉煌成果。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
事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
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国发办[2000]19 号)(
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闽政[2006]8 号)的精神加快发展养老服
务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我们针对福州市实际情况创办“闽台两岸养生
养老旅游度假村”“帮天下儿女尽孝,给天下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这就是我们申办“闽
台两岸老年养生养老旅游度假村”的根本因由和目的,造福两岸老年同胞,安享晚年。 |